分析“开源信息”定位策反目标
某机场航务与运行管理部运行指挥员吴某某,在二手闲置平台上暴露了个人工作岗位等敏感信息,被境外间谍组织代理人“鱼总”盯上。“鱼总”主动联系吴某某,以金钱利诱对其实施策反。此后,吴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将政府机关重要人员行程信息提供给“鱼总”,先后收取间谍经费26000元。经鉴定,这些信息涉及1项机密级、2项秘密级国家秘密。最终,吴某某因犯间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发送“搜情邮件”引诱目标上钩 利用“高薪兼职”拉拢目标入局 开展“网络攻击”入侵目标电脑 网络防谍保密提醒 当前,境外网络窃密活动日益猖獗,我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不断增强网络保密意识,规范网络使用行为,不给境外间谍提供窃密的可乘之机。 (1)不在互联网论坛、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个人网页上发布、转载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2)不使用图文识别、语音识别应用或小程序拍摄、记录、识别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3)不使用境外应用软件存储、处理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4)不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和其他非涉密信息设备中存储、处理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5)不在网络上暴露本人证件、制服等表明工作身份的物品,不随意拍摄传播涉密工作场所环境,不定位标记涉密工作单位地理位置。 (6)对于可疑电子邮件,不轻易点击或打开其中的附件和链接。 (7)网盘共享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内容;确需通过网盘分享的公开资料,应设置提取码、分享时效和下载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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