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日,2023年也是《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5周年。75年来,中国始终是《世界人权宣言》的智识贡献者、积极倡导者、坚定践行者。妇女权益保障是国家人权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邀请相关专家解读我国在保障妇女儿童人权方面的显著成效。
推动妇女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
“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我国在和平稳定的环境中推进妇女权益保障事业稳步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祁建建表示,党中央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高度重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三次写入党代会报告,“党领导妇女人权保障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
2021年10月25日,习近平主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纪念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中国始终遵循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精神,坚持把人权普遍性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走出了一条符合时代潮流、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为中国人权进步和国际人权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妇女权益保障是国家人权事业的重要部分。祁建建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推动妇女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各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都有专门的章节保障妇女权益,而我国是世界上唯一持续制定和实施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主要大国。
“我国尊重妇女的权利主体地位,强调男女平等的权利观念,大力反对性别歧视,严厉打击侵犯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祁建建表示,“我国对妇女人权的特殊保障从基本国策、大政方针、法律法规到财政投入、机构设置、工作机制等进行了全方位、体系化展开。”
祁建建进一步介绍,在过去10年中,我国颁布和修订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母婴保健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多项保障妇女人权的法律法规,并在民法典、刑法修正案、就业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加入了保障妇女权益的条款,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具有中国特色的妇女人权法律规范体系。2022年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2016年颁布的反家庭暴力法以及2021年公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是我国保障妇女人权的突出亮点。
“不断健全的妇女人权法律规范体系对促进我国妇女人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为妇女获得司法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和规范基础,促进了各领域的性别平等,体现了我国对促进人权和性别平等的承诺。”祁建建表示,《世界人权宣言》承认人类大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以及平等权利,并为所有人民和所有国家提供了实现目标的共同标准。“我国妇女人权保障的成就为世界人权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为进一步促进男女平等、保障妇女人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儿童人权保障取得显著进展
儿童人权的保障在我国同样受到高度重视。
“我国一直致力于儿童人权保障,坚持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儿童人权保障取得了显著进展。”暨南大学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教授张鸿巍表示,我国通过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制定,不断完善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体系,推动儿童人权维护不断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前进。
在张鸿巍看来,我国通过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等国家儿童保护政策制定、实施和评估,推动儿童人权保障不断在指标体系化上完善。加强少年审判、未成年人检察、专门学校、儿童福利等未成年人保护专门机构建设,推动儿童人权维护不断在专业化、正规化和职业化上前进,并通过广泛国际合作和形成最大共识,推动儿童人权维护不断在国际化视野中得以拓宽和交流。
“一直以来,儿童作为维系家庭延续、民族复兴、国家发展重大战略资源的地位不可撼动,维护儿童人权任务在肩。”张鸿巍认为,未来应当在几个方面继续发力:一是不断夯实儿童成长的家庭抚养基础,强化国家所肩负的家庭教育指导责任;二是全面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加强国家对育儿困难家庭提供特殊和优先协助与帮助;三是不断提升全社会对儿童健康成长的持续关注,营造和提升友童、爱童的社会氛围;四是不断加强学术研究与实务探讨,提升对儿童人权的认知水平,研拟、出台和实施符合儿童发展的重要规范与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