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第八次全国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公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重要指示精神,鼓励推动社会各界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全面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根据《关于开展第八次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妇厅字〔2023〕18号)要求,经省妇联党组研究决定,开展贵州省推荐评选工作。经过各个区县和市直相关部门自上而下审核推荐,市妇联严格对照评选条件讨论评审,最终研究审定,现将推荐评选第八次全国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铜仁市妇联反映。
联系电话:0856-5237603。
通讯地址:铜仁市碧江区时代商汇小区12栋C座4楼。
先进集体名单
1 | 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太平营司法所 |
2 | 贵州省铜仁市印江自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3 |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检察院 |
先进个人名单
1 | 徐欣 | 贵州省铜仁市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
2 | 任维 | 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