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思南县妇联组建了一支“服务暧心、倾听耐心、调解用心、代理细心”的“暧心大姐”信访代理维权工作队伍,创新形成了以维权代理方式具体切入,使妇女维权融入到社会管理之中,通过义务为信访妇女“代言、***、代访”的“三代”的举措,开展妇女信访维权代理工作,有效减少了群众越级访、重复访和非正常上访,“三代”措施赢得了广大妇女的信赖和肯定。元至5月,有效代理信访9件,预防1件。
一、组建“暖心大姐”,搭建干群“连心桥”
县妇联主动与司法、综治部门联系,发挥部门联动作用, “暖心大姐”信访代理维权队伍以县、乡镇妇联干部,村(社区)妇代会主任,热心妇女工作的巾帼维权志愿者作为工作主体,在司法、综治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千方百计为妇女姐妹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积极争取妇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人身权益等合法权益。为确保信访代理工作取得实效,县委办印发了《思南县信访维权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信访代理工作领导小组,县级成立了信访代理工作中心,乡(镇)和村(社区)设立了妇女信访维权服务工作站,建立了层层代理的工作机制,形成了“领导重视、妇联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维权工作新格局。这种“变群众跑腿为暧心大姐跑腿、变群众着急为暧心大姐着急”的新型信访通道推行以来,在政府和群众之间搭起了一座连心桥,政府能够听到百姓的呼声,百姓的诉求有了规范的渠道,群众信访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尽职尽责,为信访妇女“代言、***、代访”
在信访代理工作开展中,“暧心大姐”以女性特有的暧心、耐心、用心、细心,为信访妇女的“代言、***、代访”,积极引导广大妇女有序反映合理诉求,围绕“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争做妇女的“娘家人”,提高信访工作效率,维护广大妇女自身的权益。
——主动作为,积极为妇女群众“代言”。按照《信访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规定,将妇女在政治、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财产、人身、婚姻家庭等方面合法权益受侵害时,作为信访维权代理范围。在解决信访问题中,“暧心大姐”主动担当起信访妇女的“代言”人。通过县、乡(镇)和村(社区)设立层层代理的工作机制,将代理人员电话和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报妇女信访维权代理工作办公室。按照自愿原则,信访妇女与信访代理员达成协议,由代理员代替本人反映问题和行使部分权利,为妇女维权。如,5月12日,邵家桥镇妇联接到大河沟村妇女邵某求助,称其从2012年10月至2012年12月在塘头镇包工头李某工地上打零工,至今还有1540元工资未得。接到求助后,镇妇联高度重视,在征得邵某的同意后,与其签订了信访维权代理协议书,并组织镇人劳所、综治办、村管所等几家单位前往包工头李某工地处协调处理,并给李某讲解不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协调沟通,李某认识到自己拖欠工资的严重性及错误,并当场向邵某兑现了1540元的工资。
——强化协调,积极为群众“***”。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针对婚姻家庭纠纷、家庭暴力、未成年人保护等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信访事项,“暖心大姐”通过调解沟通,严格按照专人办理、跟踪、终结的程序进行代理。并规定“一案一代理”、“一案一报告”的时效目标,确保代理的每一个案件都有始有终,提高案件解决效率。如,3月10日,失足女青年赵某到县妇联反映,其堂哥在她服刑期间以威胁利诱手段迫使赵某父亲签字,将赵某房屋办理成自己的房产证。县妇联接到反映,与思唐镇妇联到该社区及赵某家中了解情况,通过走访、调查其反映情况属实。经征得赵某同意,县妇联与赵某签订了代理协议书,代理赵某到房产局了解其房屋产权办理的有关情况,代理赵某到县法院、县司法局咨询该案件的办理程序,并协调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赵某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现案件正在审理中。
——履职尽责,积极为群众“代访”。在解决信访工作难点、热点过程中,“暧心大姐”积极争取公、检、法、司等部门的配合,担当起为群众“***”的职责,争做信访妇女的“贴心人”。通过为信访妇女“跑腿”,到有关部门反映妇女群众的合理诉求,在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搭建了沟通协调的平台。在代理过程中,“暖心大姐”督促和协调相关承办单位在《信访条例》规定时限内办结案件,并定期反馈信息给信访人,做到及时了解和沟通情况,最后向信访人出具《信访维权代理答复意见书》。如:4月1日,家住思唐镇文化社区的秦大姐于2012年在城北新区购置的一套新房,装修后还未搬迁入住,其卫生间就阻塞,大量污水浸着新装修的地板。秦某多次找社区、房管、小区物业管理等部门无果,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反映到县妇联,希望得到帮助。县妇联及时了解了有关情况,秦某自愿与县妇联签订了信访代理协议书,同意县妇联协调处理。4月8日,县妇联协调县综治办一同到该社区及小区物管进行调处,经多方协调,物管部门同意疏通下水道,秦某新房无法入住的难题得到成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