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铜仁市首届“十佳军嫂”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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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铜仁市首届“十佳军嫂”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妇联,人武部、武警中队、公安消防中队,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充分展示我市驻军部队军嫂支持国防、爱岗敬业、夫妻和睦、家庭美满的良好形象,激励现役军人更好地献身军营、保卫祖国,在全市营造拥军优属的浓厚社会氛围,促进部队全面建设与发展,助推我市“五城联创”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妇联、军分区政治部、市双拥办决定,在全市开展首届“十佳军嫂”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评选范围
驻铜解放军、武警、公安消防现役部队军人的妻子。
二、评选条件
1.爱党爱国爱军队,全力支持丈夫在部队安心服役、为实现强军梦作出积极的贡献。
2.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勤奋好学,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成绩显著,在本职工作岗位有突出表现。
3.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团结邻里、勤俭持家,热心公益事业,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影响。
4.丈夫在部队表现优秀、工作成绩突出。
三、评选方法
1.推荐候选人。根据评选条件,各县(区)推荐2名优秀候选人,军分区、武警支队、消防支队机关各推荐1名候选人。
2.确定评选结果。6月上旬,市妇联根据推荐材料,联合军分区政治部,市武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双拥办组成评选委员会,召开评选会议,认真审核、评比候选人情况,最终确定10名铜仁市“十佳军嫂”,其余候选人获铜仁市“好军嫂”提名奖。
3.公示。将“十佳军嫂”候选人名单及主要事迹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各界意见。
4.表彰奖励。“八一”建军节前夕,召开颁奖典礼大会,颁发荣誉证书,铜仁市“十佳军嫂”将授予铜仁市“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铜仁市“好军嫂”提名奖获得者将授予铜仁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妇联,军分区政治部,市武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双拥办参加的评委会,负责评选表彰活动。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五、相关要求
1.各县(区)妇联和驻军部队要密切配合,共同协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广泛征求有关单位、组织及群众的意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选推荐符合条件、群众公认的候选人。
2.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向“铜仁市十佳军嫂”学习的活动,大力宣传她们的先进事迹,发动社会各界为军人及其家属献爱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以实际行动支持军队建设,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为军队、军人、军属做好事,争做爱国拥军模范的氛围。
3.被推荐的候选人需填报铜仁市“十佳军嫂”候选人登记表和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4份(同时报电子版),材料要求真实、感人,提供1寸近期彩色标准照电子版1张。请各县(区)和驻铜部队政治机关将推荐材料于6月6日以前报市妇联。联系人:彭琦,联系电话:5237607,邮箱:1302385442@qq.com。
铜仁市妇女联合会 铜仁军分区政治部
铜仁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16日
抄送:市文明办,市武警支队、公安消防支队
铜仁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印
(共印65份)
铜二市首届“十佳军嫂”侯选人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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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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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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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
照片 |
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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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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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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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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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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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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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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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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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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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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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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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意见 |
候选人单位
盖章
2014年 月 日 |
配偶单位
盖章
2014年 月 日 |
推荐单位意见 |
县(区)妇联
盖章
2014年 月 日 |
县(区)计生委
盖章
2014年 月 日 |
县(区)综治办
盖章
2014年 月 日 |
审批
单位
意见 |
市妇联
盖章
2014年 月 日 |
军分区政治部
盖章
2014年 月 日 |
市双拥办
盖章
2014年 月 日 |
备注 |
1.侯选人若无工作单位,“侯选人单位”栏可由所在街道、社区或村填写,“配偶单位”栏由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填写;
2.此表用A4纸,双面打印,在照片处粘贴一寸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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