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铜仁市工作站基金募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年08月07日
信息来源:不详
作者: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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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妇联、市直机关妇委会(女工委):
为了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争取更多的资金、物质,支持帮扶关爱贫困妇女儿童,开展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教育、培训、扶贫、救助等公益活动,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经请示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同意,我市拟于8月下旬成立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铜仁市工作站。工作站将严格按照《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宗旨开展工作,接受基金会的统一管理。
各区(县)妇联、市直机关妇委会(女工委)要广泛宣传成立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铜仁市工作站的目的和意义,传承中华美德,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本着公开、自愿的原则,向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募集爱心捐赠。首批募集的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铜仁市工作站捐款,企事业单位捐款2万元以上的,个人捐赠5千元以上的,市妇联将授予“爱心单位”、“爱心大使”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其余捐赠市妇联将予以通报。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铜仁市工作站成立仪式拟于8月下旬举行,届时,将邀请部分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到现场进行捐赠。
希望各区(县)妇联、市直机关妇委会(女工委)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每个区(县)妇联力争募集首批捐款5万元以上。所募集到的爱心捐款,请各区(县)妇联于8月21日下午下班前填报《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铜仁市工作站基金募集情况统计表》发至市妇联办公室,并将捐款统一上缴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财务专户,基金会将开具捐款专用票据。各区(县)妇联所募集到的爱心捐款,将全额返还,用于妇女儿童扶贫济困、开展公益项目。各县(区)妇联根据工作需要使用捐款基金时,要向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写出经费使用报告,由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直接下拨。
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财务专户。
户 名: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账 号:8519001198108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贵阳分行营业部
联系人: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工作站负责人 张宇 联系电话:0851-85255281
电子邮箱: 739198407@qq.com
联 系 人:铜仁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副主任 田姜妹
联系电话:0856-5223372
电子邮箱:1024006404@qq.com
附件:1.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铜仁市工作站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及申请流程
2.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铜仁市工作站基金募集
情况统计表
铜仁市妇女联合会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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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妇联女联合会办公室 2015年8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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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发100份
附件1:
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铜仁市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申请流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铜仁市工作站(以下简称铜仁市工作站)的建设,规范铜仁市工作站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的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使用原则
(一)专款专用原则。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二)效益原则。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厉行节约,防止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 使用范围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支出:为当地妇女、儿童提供教育、培训、扶贫、救助等公益活动。
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由各区(县)妇联根据《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管理办法》的要求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开据发票及对款项的用途说明,明确资金用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 铜仁市工作站将及时了解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效益情况,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合理、安全。
第六条 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使用管理和监督约束机制,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手续完备、账目清楚。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接受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
第七条 专项资金申请流程
(一)专项资金申请必须由当地妇联提供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和铜仁市工作站申请报告,并说明专项资金用途,同时寄送至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办公室和铜仁市妇联办公室。
(二)申请的专项资金经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批复后,由当地妇联开据《贵州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并附款项用途的文字说明(加盖当地妇联公章),务必明确资金用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专项资金使用后,将其情况说明及专项资金的清单列表纸质版寄送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办公室和铜仁市妇联办公室。
第八条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浪费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第二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铜仁市工作站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后起执行。
附件2:
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铜仁市工作站基金募集情况统计表
-------- (区)县妇联 ................... 填报时间:
序号 |
单位(个人)名称 |
募集资金(元)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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